关于印发《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 个人会员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各设区市协会、各会员单位: 近两年,一直有不少建筑装饰行业内的专家、社会知名人士、优秀管理者希望以个人名义加入协会,成为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的个人会员,为行业发展做出贡献,为协会工作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借力协会舞台不断提升自身实力,扩大个人影响力,进一步发挥会员“参协议协”作用。为此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并依照协会的章程有关规定,经秘书处研究,报会长批准,制定《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个人会员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现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依细则要求积极开展个人会员吸纳、接收工作。
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 2023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