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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建装协函[2025]8号 关于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专家库专家重新确认登记的通知

时间:2025-11-12 16:57:14来源: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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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

专家库专家重新确认登记的通知

 

分支机构、各会员单位、各专家:

2023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中指出:专家是推进改革发展的重要智力资源。为加强我建筑装饰行业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在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中的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撑作用,2023年协会组织修订了《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专家库管理办法》《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评审专家管理细则》,建立了统一的专家库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了专家管用分离、随机抽选和动态管理,规范了专家抽取程序、考核机制,以促进各类评审复查工作的公平、公正。

首次登记的专家年限将满三年,根据《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专家库管理办法》,进行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专家库专家重新确认登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新确认登记范围

专家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专家库专家

(一)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个人会员;

(二)按时参与专家培训并通过:

(三)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10年,并具有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五)熟悉装饰装修行业工程技术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规范;

(六)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评审工作职责,遵纪守法;

(七)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本人愿意并且能够胜任评审、验收、复查工作;


二、申报流程

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专家申请表》PDF版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已退休人员无需盖章,由本人签字即可;

(二)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专家证书扫描件(重新登记专家需报送);

以上资料请以rar或zip压缩文件打包发送指定邮箱。


三、审核管理

申报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因提交虚假内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重新登记专家,经协会资料审核确认后,统一颁发专家证书,证书有效期3年;

按照《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专家库管理办法》《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评审专家管理细则》进行专家管理;

专家是否入库,以协会颁发专家证书为准。


四、登记时间

即日起至20251220


五、联系方式

专家登记资料请报送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李冰涛 0351-3580135 15534480135

邮 箱:1953668714@qq.com

 

附件:1、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会员管理制度

8、《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会员管理制度》.docx

2、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专家库管理办法

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专家库管理办法.docx

3、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评审专家管理细则

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评审专家管理细则.docx

4、山西省装饰协会专家重新确认登记表

附件4:山西省装饰协会专家重新确认登记表.docx



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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