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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材料委员会第五次团体会员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时间:2008-04-09 01:58:00来源: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

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材料委员会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名单


主  任

王长利

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常务理事,山西昌龙实业有限公司、山西昌龙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副主任

张耀珍

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常务理事,太原五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副主任

邢文君

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理事,太原地毯城有限公司总经理

副主任

王转科

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理事,山西昌鑫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

副主任

陈成业

山西中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副主任

董学勤

山西富邦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材料部总经理

秘书长

武  汉

山西凯帝建材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材料委员会

(2006年9月9日材料委员会通过)


第一条 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材料委员会(以下简称材料委员会)是省建筑装饰协会的工作机构。材料委员会在省建筑装饰协会领导下工作,具体工作由省建筑装饰协会秘书处负责协调。

第二条 材料委员会由从事建筑装饰材料工作的企业和企业家组成。包括在山西省境内从事材料贸易、生产、加工、供应等相关活动的企业或个人,自愿申请,经材料委员会批准都可成为材料委员会的成员。

第三条 材料委员会委员原则上都应是省建筑装饰协会会员单位的负责人。

第四条 材料委员会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协会章程,反映材料行业诉求,维护材料行业合法权益,实行行业自律,团结业内同仁,努力维护生产、经营和消费者权益,积极推进建筑装饰材料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第五条 材料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1)广泛开展商务信息和技术咨询,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

(2)积极开展省内外材料信息交流和商务合作,定期举办材料展销会或交流会,促进名优产品占领市场;

(3)积极推广新材料、新产品,大力发展节能、节水材料和设备,大力推广环保型材料和产品;

(4)坚持反对伪劣产品或伪劣材料上市,共同维护消费者利益;

(5)组织国内外技术交流,注重前瞻性产品样本、样品和科技资料的收集、整理、出版和交流,推动材料产品更新换代,提升全省材料质量;

(6)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积极向政府反映会员和企业的呼声和要求,积极促进行业发展;

(7)在省建筑装饰协会的统一布署下,开展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优质产品,诚信经销店等不同层次的评审工作,向社会和消费者推荐品牌产品和环保、节能产品;

(8)完成省建筑装饰协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材料委员会的委员由建筑装饰材料行业包括材料贸易、生产、加工、供应等企业、事业、教学、科研等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材料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和秘书长一人。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由材料委员会推荐报省建筑装饰协会聘用。一般聘用四年,可连聘连任。

第七条 材料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主任、副主任要经常研究本行业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会员之间互动和交流,促进企业之间合作双赢。

第八条 材料委员会可适当收取管理费或企业赞助费,做为委员会活动经费。

第九条 本条例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后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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