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第一批)《山西省家装(软装)企业服务评价体系(试行)》等四项评价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响应国家以旧换新政策,激发全省家装消费活力,根据行业实际情况,推动我省家装焕新工作顺利开展,依据《山西省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具体举措》以及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联合发布的《山西省家装(软装)企业服务评价体系(试行)》、《山西省家具(生产/销售)企业服务评价体系(试行)》、《山西省建材家居商场服务评价体系(试行)》和《山西省装饰建材生产(销售)企业服务评价体系(试行)》四项服务评价的要求,向省、市商务部门、住建部门及消费者推广符合市场及社会要求的相关企业与服务。经研究,面向全省开展2025年(第一批)评价工作,要求如下: 一、评价范围 1、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会员单位及被消费者投诉的企业; 2、文件资料:下载网址 http://www.sxbda.org.cn。 二、评价条件 (一)注册地在我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销售企业及商场,并且正常经营。 (二)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 (三)符合a.《山西省家装(软装)企业服务评价体系要求(试行)》; b.《山西省家具(生产/销售)企业服务评价体系要求(试行)》; c.《山西省建材家居商场服务评价体系要求(试行)》; d.《山西省装饰建材生产(销售)企业服务评价体系要求(试行)》。 三、申请要求 (一)资料内容: 1、申请单位填写《企业服务评价体系申请表》; 2、并准备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信用山西”查询报告并盖章; 4、品牌授权证明; 5、产品合格证明、承诺书等相关材料。 2025年3月4日前将纸质版(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和电子文件各一式三份,报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建筑装饰维权工作站。 (二)各地市代表处受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委托负责对当地企业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确保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当地接受消费者投诉的企业案件同时上报。未设代表处的地市直接报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建筑装饰维权工作站。 联系电话:0351--3580135 联系人:秦建峰 魏 玲 李冰涛 邮箱:1953668714@qq.com
附件1:服务评价申请表 附件2:山西省家装(软装)企业服务评价体系(试行)分值表 附件3:山西省家具(生产/销售)企业服务评价体系(试行)分值表 附件4:山西省建材家居商场服务评价体系(试行)分值表 附件5 :山西省装饰建材生产(销售)企业服务评价体系(试行)分值表 附件6: 市被消费者投诉的企业(品牌)表
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 2025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