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 “十佳”巾帼建功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分支机构: 2025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省协会决定在会员单位中选树一批优秀的女员工,进行表彰鼓励,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内容 十佳巾帼建功先进个人 二、申报方式及评选办法 在各分支机构(同上)的会员单位统一申报到各分支机构,由各分支机构把关,推荐上报到省协会,其他会员单位直接上报到省协会,省协会根据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定。 三、评选条件 (一)工作年限在三年以上,在编在岗的从事建筑装饰装修(相关)女职工。 (二)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协会章程。 (三)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能力,有较广泛的群众基础,在本职岗位上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锐意创新,有较强的管理意识和能力。 (五)在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技术革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本单位创造了一定经济效益。 (六)积极主动参加女职工活动,关心集体、乐于奉献,热心为大家服务,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凡工作中发生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并造成影响者、违规违纪者,均不得参与评定。 四、推荐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各分支机构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自行评判,并对申报资料数据负责,评选推荐过程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省协会将按照评选条件,组织相关人员严格评定。 (二)要认真填写申报表,表格一律采用电子版,主要事迹及数据填写务求准确、真实、有数据,不少于600字。 (三)各分支机构和其他会员单位务于2025年2月25日前将推荐汇总名单、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附件)报省协会办公室,联系人:秦建峰、张国娥,联系电话:0351-3580135,邮箱:1953668714@qq.com 。
附件: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十佳巾帼建功先进个人申报表
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 2025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