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西省家具(生产/销售) 企业服务评价体系(试行)》 等四项评价体系的通知
各市、县(区)装饰协会、消费者协会、装饰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响应国家以旧换新政策,激发全省消费活力,根据行业实际情况,推动我省家装焕新工作顺利开展,依据《山西省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具体举措》,经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和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共同研究,制定了《山西省家具(生产/销售)企业服务评价体系(试行)》《山西省家装(软装)企业服务评价体系(试行)》《山西省建材家居商场服务评价体系(试行)》和《山西省装饰建材生产(销售)企业服务评价体系(试行)》。相关评价结果将推荐成为省(市)商务部门、住建部门在家装领域相关工作的重要参考。现印发你们,望参照执行。
附件: 1、《山西省家具(生产/销售)企业服务评价体系(试行)》 2、《山西省家装(软装)企业服务评价体系(试行)》 3、《山西省建材家居商场服务评价体系(试行)》 4、《山西省装饰建材生产(销售)企业服务评价体系(试行)》 附件1:山西省家具(生产销售)企业服务评价体系(试行).docx 附件2:山西省家装(软装)企业服务评价体系(试行).docx 附件4:山西省装饰建材生产(销售)企业服务评价体系(试行).docx
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 2024年11月6日 |